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浸潭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立足“特色山水康养小镇”和清新区“北部中心镇”的定位,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落实清新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致力营造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现将我镇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召开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会议要求,一是坚持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由领导干部带头学、率先学,切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持续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着力凝聚思想共识。精心组织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活动,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凝聚思想,统一行动,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三是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切实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折不扣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在浸潭落地生根。按照省、市、区的部署,镇党委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学习提纲和计划,组织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号召党员干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做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践行者。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一)坚持领导带头学。通过“第一议题”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培训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内容的专题学习。截至12月31日,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6场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场次,镇村专题培训学习45场次,真正把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坚持干部集中学。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的要求,明确不同层次对象的培训办法、培训内容和培训考核,确保学习培训成果。组织各部门全面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等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和广东省干部培训学院平台的作用,组织全镇政府111名干部职工参与法治专题学考活动,参考率100%,有效地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坚持全民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法治宣传栏、政府信息公开平台、LED显示屏等宣传载体,不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向农村和企业延伸。以驻村工作组为单位组建法治宣讲组,深入各村(社区)和企业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1”禁毒法颁布施行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国庆节等特殊节点开展多场普法宣传活动。全年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禁毒、扫黑除恶、反邪等各类宣传资料11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800多人次,极大增强了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形成了人人学法、人人讲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法治思维。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共开展领学6场次,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维护全镇社会大局平安稳定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注重队伍建设,强化政治担当。党政主要负责人以身示范,督促和教育其他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推进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增强行政问责针对性和时效性。推动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和专门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完善政府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坚持依法决策,推动政务公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清新区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统领,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3场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行政执法基础知识等内容,引领全体镇村领导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扎实推进清新区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领导干部岗位调动及分工情况,重新调整浸潭镇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担任组长,镇委副书记、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全面统筹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研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事项落实落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深入分析研讨清新区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切实将要点的相关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单位),对任务要求进行再明确、再部署,切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集中学和个人学相统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2次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具体要求,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组织浸潭司法所及综合行政执法队等相关工作人员共37人次自主完成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处罚法相关视频课程的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水平,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二)线上学和线下学相结合。线上充分利用广东省干部培训学院,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组织镇村干部积极利用微信、朋友圈转发相关学法公众号和法律法规的新闻报道;线下积极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在镇村法治宣传栏张贴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内容,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全民学法氛围。
(三)干部学和群众学相促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领头雁”作用,召开九期“干部学习大讲堂”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内容。领导干部在读懂学透、能够熟练运用的基础上,通过入村宣讲、大喇叭广播等方式进一步扩大群众宣传面。印制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2000余份,在圩镇大街、闹市进行“摆摊”,向群众派发并对相关知识进行讲解,加深辖区群众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增强其法律意识。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及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规范行为,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建立了公文起草、校核、审核、管理、清退等制度,实行统一“进口”、内部签送、统一“出口”的工作流程,严格实施行文发文呈批制度,未经审核批准的不予发文。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动事后公示。全年共25宗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均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天内全量、合规录入清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均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三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由分管法制工作的班子成员审核把关,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审核主体建设、细化审核范围、规范审核内容、完善审核流程和责任追究。
2.强化责任落实,推进“谁执法 谁普法”工作
成立由镇委书记担任组长,镇委副书记、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制定《浸潭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浸潭镇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按照《清远市清新区国家机关落实责任制考核评估标准》的考核内容,将各重点普法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列出任务清单、细化推进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定期召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推进会议共4场次,梳理进度情况,加强督查督办,狠抓任务落实,全力做好2022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的迎检工作。
3.严格执法,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1)坚持多方取证,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采用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查看监控,群众走访,交警、公安部门协助等多方面调查取证,务求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从而不断提升办案效率与质量。
(2)网格员提供线索,助力执法能力提升。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落实落细网格巡查。今年以来,共有9宗行政处罚案件为网格员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并提供案件线索,使执法人员能及时到达案发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从而掌握充分证据,助力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的提升。
(3)建立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受理的案件,实行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制度以及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案件实行相关行业部门、法制部门集体讨论制度。确保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适格,认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办案程序合法,行政裁量适当。
截至12月31日,运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办理行政检查7宗,其中市场监管领域1宗、城综领域2宗,农业领域4宗;切实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共作出行政处罚25宗,已结案24宗,其中自然资源领域1宗、市场监管领3宗、林业领域12宗、城综领域9宗,行政处罚罚没收入共209888.6元。
4.加强保障,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健全
为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建设,聘请了广东定海针(阳山)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律所委派了两名律师为浸潭镇日常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全镇32个村(社区)均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备一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值班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为我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5.优化服务,便民职能持续稳步提高
为加强服务群众职能,统一全镇窗口业务办理,开展便民中心升级改造工作,已于11月29日完成工程验收。新的便民中心于2023年1月进行试运营,并将进驻公共服务、人社、公安、市场监督、农业部门,将服务区域扩大至清新区滨江片4个乡镇。一方面实现一门式跨镇通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要求,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进驻镇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结合业务量的需要,设立若干个专窗和若干个综合受理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办)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探索政务服务跨镇通办,实现政务服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进一扇门、一次办成,推进政务服务从“可办”向“易办”“好办”转变。另一方面推动标杆示范引领,优化营商环境。将浸潭镇便民中心打造成镇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大厅,能更好地服务企业群众办事创业,通过标杆大厅的示范引领,拟通过逐年分批改造的方式,推动政务服务大厅环境改善、服务能力水平全面提升,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前线”和“最后一公里”。
6.转变职能,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入实施
严格按照机关行政效能工作的要求,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提升办事效率,有效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是深化便民服务体系,做好党群服务中心功能拓展工作,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截至12月31日,党群服务中心四个部门8个办事窗口共接待办理业务8958件,办结8134件,按时办结率达90.8%(含承诺件),咨询人数约2410人次,保持零投诉的记录,即场评议满意率达100%。二是完善社会稳定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不断规范信访接待制度,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认真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尽量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回复。截至12月31日全镇共受理案件69宗,其中镇接访23宗,上级交办46宗。已办结65宗,均在法定期限内处理答复,按期答复率达到100%,未办结4宗均在《信访条例》处理期限内,对涉法涉诉的信访件引导走法律途径解决。12345政府服务热线收到的咨询投诉建议达到1155条,均在处理期限内回复,满意率达88.3%,没有出现发放红黄牌现象。三是扎实开展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加大人大监督力度。截至12月31日镇人大共收到代表提出建议24条,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跟踪办理。目前,24条建议均已解决,解决率100 %,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7.改进作风,阳光型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1)重大事项决策水平持续提升。严格按照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有关文件要求,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民意调查等必经程序。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事项则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来扩大政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规范性。
(2)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了一名专职信息员,同时专门指定各部门(单位)一位工作人员为部门信息员,全镇共有信息员27名;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信息公开保密流程等相关文件,并按时按质完成每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截至12月31日,我镇在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1条,机构职能3条,规章文件5条,规划计划2条,行政执法3条,财政预决算3条,乡镇动态38条,通知公告10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份。
(3)监督考核体系不断完善。一是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其对法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截至12月31日,暂无因行政执法主体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产生的争议;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经本级人民政府核准界定并向社会公告,依法办理行政执法委托事项,不存在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办理执法证、上岗执法和违规执法等现象。三是加强行政监督。截至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答复行政复议案件7宗,其中3宗被复议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4宗被复议决定撤销原行政行为;共收行政诉讼应诉案件11宗,其中9宗案件需开庭,均安排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2宗案件暂未安排开庭;共收检察机关检察建议书2份,均已按时落实回复。严格执行公述民评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在镇党群服务中心安装5台即时评价器,设置意见箱,公布办公电话及投诉电话等,畅通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以来,我镇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执法队员人员不足且总体执法能力欠缺;二是行政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民意调查、征集的公开、宣传媒介略有欠缺。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计划
1.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增强法治政府建设观念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继续加大学习培训,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治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质。
2.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形成用制度管人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培训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大监督考核力度,提高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完善多部门联合办案机制,实现“十指成拳”,使执法力量更加集中,人员更加融合,从“多头管、都不管”转变为“一头管、管到底”,提升镇综合行政执法的整体功能。
3.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综合执法专业水平
充实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法律专业人才,配齐配强行政执法队伍,积极转变执法理念,由管理式、任务式、运动式向服务化、法治化、常态化转变。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建立长期专业化培训机制,建设一支政治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综合执法队伍,推进综合执法的规范化建设。
4.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审查
落实专人负责,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力度,确保应备尽备,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民意调查、组织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后评估等必经程序。
5.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证信息公开有序运行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全面公开政务信息,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委员会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日